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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客戶公司,他苦惱剛賣掉房子,要在花錢買房子,才能退回重購稅100萬。聊天中發現他曾買了士林的房子!追問得知,去年7月買士林房子,今年1月賣蘆洲房子。跟客戶說明,他已經符合重購退稅規定。一買一賣只要兩年內,無先後順序。

試算,果真符合退稅100萬!客戶龍心大悅說,問過很多人都沒發現這件事

節稅看似簡單,經驗與專業不可少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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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不動產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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