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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客戶問說他要收藏藝術品!畫廊跟他建議可以用公司的名義來買畫,說這些花費以設備費用的名義支出,每年可以折價百分之二十,五年後價值便等於零,到時就什麼稅也課不到了?小弟特別蒐集整理出相關法令資料提醒客戶參考。


營利事業(公司)購買藝術品不得提列折舊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邇來查獲營利事業購入價值數百萬元之藝術品,帳列資產,並逐年提列折舊,因與所得稅法規定未合,爰予剔除折舊並補徵稅額。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54條及第59條規定,屬於折舊性固定資產及遞耗資產始能逐年提列折舊或計算各項耗竭及攤提,藝術品不但沒有耐用年數的問題,其價值更常因長期持有而與日俱增,因此,藝術品之性質,既非屬折舊性固定資產,亦非屬遞耗資產,不得列報折舊費用或各項耗竭及攤提。 



該局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某營利事業有購買藝術品存放於董事長室,並依耐用年數3年提列折舊之情形,經該局剔除折舊240萬元,並調整自購入年度起3年度之折舊費用,合計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近100萬元。


個人買賣古董或藝術品的差價,屬於財產交易所得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古董、藝術品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併計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個人提供古董、藝術品在我國參加拍賣會之所得,如未能提示足供認定交易損益之證明文件者,應依拍賣品種類比照各該行業代號分別適用營利事業同業利潤率(零售業)計算課稅所得。


該局指出,對於不願透漏姓名之出售人,如非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可由所得稅申報代理人依規定扣繳率,以填報拍賣品編號方式申報納稅,但出售人應切結以承辦本次拍賣之公司或以該公司指定之事務所或人員為申報代理人,代辦所得稅申報暨納稅事宜。


延伸新聞報導【經濟日報吳碧娥報導】

收藏藝術品除了可以投資理財,還有將「應稅遺產移轉至免稅遺產」的功能,因為藝術品不列入遺產總額課稅,可有效節省遺產稅負,但繼承人若繼承後轉讓變賣,還是會被補課遺產稅。

舉例來說,A先生名下財產主要為市值約20億元的股票;而B先生因喜好收藏藝術品,名下約有價值20億元的財產,包含銀行活期存款5,000萬元、定期存款1.5億元、有價證券5億元、及收藏市價約當13億元的藝術品一批。雖然兩人的財力看似平分秋色,但因B先生的財產,有13億元是免計入遺產課稅的藝術品,稅負效果大不同。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胡榮一說明,雖然兩人的財產總額相當,但核計A先生遺產稅時,市值約20億元的股票全數要計入遺產總額,暫不考慮免稅額、扣除額及稅率累進差額的情況下,如以稅率50%計算,A先生遺產稅額為10億元。然而B先生財產總額,因包含市值約13億元的藝術品,無需計入遺產總額,在相同稅率50%計算下,B先生僅需繳納約3.5億元的遺產稅。不過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為了避稅,生前故意買下免稅的藝術品消化財產,等繼承人繼承財產後馬上變賣,仍會遭國稅局補課遺產稅。


國稅局指出,個人出售骨董、藝術品所賺取的增值利益,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B先生出售藝術品時,能提供交易損益的證明文件,即可以交易時的成交價格,減除原始取得的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一切費用後的餘額,做為B先生的財產交易所得額。如未能提示相關證明,就要依拍賣品的種類,適用零售業的營利事業同業利潤率計算課稅所得。


胡榮一指出,假設B先生分別於台灣拍賣朱銘太極雕塑品,拍賣成交價為1億元;在香港委託佳士得拍賣蟠龍青花瓷獲得價款1.5億元。B先生申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在中華民國境內拍賣太極雕塑品,若B先生提出取得時成本9,000萬元的證明,則按實際獲利1,000萬元併入所得額課稅;倘若B先生無法提示取得時成本證明文件,則將比照雕塑品相關行業適用淨利率12%,核算其財產交易所得為1,200萬元,納入綜合所得課稅。另一方面,B先生在香港拍賣蟠龍青花瓷,因非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不課徵所得稅,但99年月1日起,就可能有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稅的問題。

此外更由於政府有獎勵藝術活動的條例,除了買賣藝術品免繳營業稅、交易稅、進口藝術品也是免稅的。如果把自己收藏的藝術品捐給博物館或美術館,不但可以在社會上贏得美名,另外還可以享受抵稅的優惠。藝術品的買賣也不會有增值的負擔,所得稅則可以在下列兩種方式中選一種來報稅,目前在稅制上的規定是:


如果沒有提出或無法提出成本(即買進價格)的證明,政府認定以成交價的百分之四十為所得;


如果提出成本證明,則將所得併入年度申報時一併結算。

所以在投資時,所得不高便提出成本,所得很高時不妨以政府認定的百分比來申報,這也是節稅的方法之一。


像廣達電腦董事長林百里、奇美集團創辦人許文龍一樣喜好藝術,個人所收藏的古董字畫是不用課遺產稅的,不過國稅局為了防堵生前故意買下免稅的藝術品消化財產,繼承後馬上變賣,還是要補課遺產稅,因此繼承藝術品要注意,必須超過申報後五年的核課期間才可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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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