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斯坦:你無法將一件事簡單解釋,你就是對它不夠了解。

目前分類:房地產法務 (38)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文末有我寫的起訴狀、陳報狀、答辯狀等內容!原本要放上word原始檔,讓需要的人下載修改修改。無奈部落格,不能上傳圖檔以外格式。)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WechatIMG11.jpeg

最近一位客戶醫師遇到心煩事,病患要求賠償90萬。整起事件看來,醫師完全沒有責任。可能他第一次遇到,現在看診心情也受影響。為即將到來的調解,小弟為他整理相關法律程序及面對的問題,希望他能調整好心情適當的去處理。(小弟非專業人士,訴訟請諮詢律師。)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8-09-16 155942  

惡房東亂扣押租金,小弟幫房客擬的訊息與各位分享!

文章標籤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IMG_0653  

昨晚,客戶來電說持有的土地遭鄰居侵占該怎麼辦 ?小弟上地政系統查詢系爭土地,該鄰居並無持分所有。這是典型無權佔用,以下處理步驟與各位分享之!

文章標籤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psb30P3LZ2T  

房仲人員扮演居間介紹買賣房子的角色,居間介紹有兩種情形,一為「報告居間」,只報告訂約的機會即可,其他不用管;另一為「媒介居間」,必須要負責撮合買賣雙方訂約;這二種居間的差別在於,媒介居間必須要有買方或賣方的委託授權,而報告居間則不用有授權。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今年2初月接到大直皇后大道的委託案洽談中屋主問到她的房子既然售價合理為什麼含之前委託同業的時間快5個月了為什麼還是賣不掉?市場、景氣、房子大小、價位、坐落位置等皆可能是尚未成交因素之一。這些都不是經紀人能決定的,當場建議由小弟幫她導入美式宅妝的概念將房子重新整理一番再說。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由時報報導:《洩漏賣方底價 2房仲被起訴底價1150萬 1135萬成交》〔記者林俊巨集、王定傳、簡明葳/綜合報導〕

某房仲公司劉姓及簡姓女仲介經理人,被控前年4月間以電話聯絡方式,洩漏由鄭姓客戶委託賣出位元在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上的房屋及車位底價1150萬元,使盧姓女買主以1135萬元購得該筆不動產,板橋地檢署偵查認定,委託賣屋的底價屬於工商機密,非經委託人同意,仲介不得告知第三人,昨依妨害秘密罪嫌將劉、簡2女起訴。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002gotgdgy6Gh0CCz87f3&690  

這次過年在北京跟當地人討論兩岸不動產的差異,在臺灣不動產買賣價格包含土地價值與建物價值,依估價學理價格各占其比例為60%與40%。在大陸不動產買賣價格為地上權利金額。排除人均;GDP;生活水準等參數,若勉強要比較出兩岸不動產孰貴時,單純以價格比來看的話,恐怕大陸房價已經超越過臺灣了。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最近執業時遇到濱江街一宗土地持分買賣案地主對優先承購權的誤解。以及另一間帶租約房屋出售案,買方主張房屋承租方有優先承購權的爭議案?! 有感一般民眾對「優先承購權」觀念混淆或誤用,小弟特此整理相關法令供有需要的人參考之!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房仲全聯會將《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房仲業的影響性整理出31個問題,讓房仲業更加瞭解2012年10月1日實施的新法影響性。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由時報報導:加蓋鐵皮屋死過人 頂樓算凶宅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緣起小弟黃姓友人(以下稱承租方)98年間承租期限至103年的房子,今年初(28)該房子被法拍後,拍定人鄭某(429)再轉賣給呂某。詎料呂某寄存證信函給承租方,指摘承租方未給付租金,主張終止租賃合約。

經審視對方存證信函內容,發現其中兩項主張於法非有據,一項是多次出現一位蔡某自稱受所有權人委託處理,但卻不願提出有效文件證明。另一項是自稱429日擁所有權的許某主張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起算日卻是提前至28日開始計算。為此,小弟代為草擬以下回覆的存證信函: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多年來開放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的話題,在開放陸客自由行後逐漸明覽化。台灣開放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相關法令中有著所謂的543」密碼,即「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中,有關陸資來台購屋置產,購屋銀行貸款額度不得超過5成、每年居留時間不超過4個月、取得住宅所有權登記完畢3年內不得轉賣。這個密碼,表面上防禦陸資洪水猛獸不致流竄到台灣房市,但實際上多年來早已透過各種管道來台買房子,這股趨勢,遲早來臨。現在大陸富豪流行的是買另外一個國家的護照和身份。日後就有機會運用外國護照身份,到台灣來買房子!現在台皮(台商)陸骨(陸資)的資金,到處在買台北市的豪宅!陸資早就來了。問題是,台灣準備好了嗎?以下是開放大陸人士(陸資)來台購置不動產答客問: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最近開放陸資來台購屋的新聞沸沸揚揚著,但大多數人對相關規定常常一知半解。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的【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目前對陸客購買不動產的規範當中,除了對土地範圍與申請身分的諸多限制外,個人只能購買私人住宅,而且貸款不能超過50%,在3年內也不能將房產自由買賣;而法人則需要經過政府核准,才能買商用不動產。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從去年開始「二房」這個名詞就常常出現在電視媒體報章雜誌上頭,小弟在執行業務上,常發現不少客戶會將不同法令的「二房」誤解混淆,甚而誤觸法令被追繳稅款一事。殊不知在房地產眾多法令中,關於「二房」的定義與規定並不相同。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權狀  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林姓屋主向警方報案,指稱去年將位在大安區,一間市值三千多萬元的房子,租給一名男子,日前男子退租,他在整理土地所有權狀等相關文件時,赫然發現自己的房子屋主已換人了。

     林男趕緊向法院查詢,結果差點沒昏倒,因為根據法院的資料顯示,他在去年向一名黃姓男子借貸了四千萬元,還簽下一疊本票,黃男年初向法院申請履行債務,他在屢傳不到、也未出面解決下,房子遭到假扣押,並被強制拍賣。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先前客戶去購買一塊土地,據他陳述當初在簽買賣合約時,並未看到真正的賣方出現,印象仲介人員在銷售時曾提及到所有權人是二位女性。但當時來簽約的人是一位男性(該員聲稱是其中一位賣方的老公!?)且該男性表示有得到所有權人的同意(但沒提示授權書)為此前來跟小弟討論,該買賣合約書是否有其法律效力。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近期一位客戶從香港來信,內容是他台灣老家的農地遭人傾倒不明化學物質而受汙染事件,請小弟協助幫忙。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老客戶黃醫生說這個月要去上海買房,問其原因,是怕日本核災會在台灣重演!?想說若真發生屆時就可到上海避難!? 小弟提醒,台灣若真發生核災,上海與台灣的距離應該也很難置身事外。另外在中國只是購買70年的地上權,該標的能不能再傳子傳孫還有很大想像空間...。

剛好今年過年小弟在北京跟當地人討論兩岸不動產的差異,在台灣不動產買賣價格包含土地價值與建物價值,依估價學理價格各佔其比例為60%與40%。在大陸不動產買賣價格為地上權利金額。排除人均;GDP;生活水平等參數,若勉強要比較出兩岸不動產孰貴時,單純以價格比來看的話,恐怕大陸房價已經超越過台灣了。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kev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