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圖並非現場實際拍攝)

 

幾年前的屋主被買方告說他的房子是海砂屋,以下是小弟代為撰寫的答辯狀野人獻曝一下,內容僅供參考,讀者需體認不同案件權責歸屬亦不同。

 

答 辯 一 狀
案號: 96年度 湖小調 字第 OOO 號       承辦股別:O
訴訟標的金額:新台幣 OOO萬 元
原          告         OOO

 

被           告         OOO     台北市OO區OO路OO號
被告代理人     OOO     台北市OOO區OO路OO號

 

為返還斡旋金事件,謹依法提答辯一狀事:
答辯聲明
一、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二、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答辯事實及理由
一、 原告所稱請求返還為系爭買賣房屋所交付之新台幣壹拾萬元「斡旋金」云云。原告交付新台幣壹拾萬元之斡旋金,系爭房屋委託人OOO先生已於96年7月23日簽收(被證一),原告於同年7月25日方作不予購買之意思表示。依民法第248條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另依法第249條規定,契約非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二、 原告主張系爭之不動產標的物氯離子經檢測含量每立方公尺0.462公斤,超過現行國家標準。主張此為嚴重瑕疵,故而不予購買云云

 

   (一)、經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民國83年7月22日通過「新拌混凝土」水溶性氯離子最大容許值的規定(CNS3090),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每立方公尺混凝土中不得超過0.6公斤。隨後於民國87年7月經過修訂標準,鋼筋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每立方公尺不得超過0.3公斤。上述國家標準乃針對「新拌混凝土」,並非規範舊有建築物不得超過此標準。

 

   (二)、現行法令並無明確定義及標準,規範所謂氯離子含量多寡符合建築物結構安全。參酌工研院相關資料顯示影響鋼筋腐蝕的原因至少有八種以上,而氯離子含量只是其中因素之一。氯離子含量只是鋼筋生銹與否的一種指標,而國家標準CNS3090所訂定的也只是一個參考值而以,案例顯示氯離子含量高低與鋼筋銹蝕亦非絕對關係。建物結構安全影響程度須經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等建築結構專業單位鑑定,施予該建築物氯離子檢測、抗壓強度、混凝土中性化、樓板強度、鋼筋銹蝕程度檢測、混凝土磅數檢測、裂縫量測、耐震能力評估等綜合評估報告,方能判定影響程度。依民法第359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原告僅將氯離子含量超過國家標準的建築物視為重大瑕疵,是一種過度簡化的認知。要求逕行解除契約,並非公允。

 

   (三)、以下省略

 

  此  致
臺灣OO地方法院OO簡易庭   公鑑
證物名稱及件數:
被證一:不動產買賣斡旋/承諾契約書二張。
被證二:OO房屋高氯離子瑕疵保障制度乙張。
被證三: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一張。

 

中華民國  九十六  年  十二  月  四  日
                                          

 

                                          具狀人 OOO
                                          撰狀人 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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